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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6-08 | 最近登入:1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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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6年至100年間,與鄰居兩方曾申請土地測量達五次以上,其界點的界木都在同個位置上。然而因鄰居在今年102年6月新蓋成屋,為釐清(對方)該歸還的產權範圍,再次測量時界木卻跑了位置。原為自己土地的位置卻變成鄰居的,不平與疑惑下找本市地政測量課長,見面時安撫會安排重新測量,卻於十多天後仍無動靜,再次去電卻說無此事,只好再找他,則回說有必要會連絡所有相關土地所有權人,給我們正確的測量。 然而在昨天102年8月5日下午沒帶專業的測量儀器 (用手拉尺)就只拉我們的面積,也沒會同相關產權人,我們被模糊掉的範圍也沒釐清,說之前的測量就是這樣,說如果不服可以找更上層級。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且產權理虧的鄰居方建屋負責人是位土地代書,是否有可能有任何關係? 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此糾紛?非常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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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