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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0-08 | 最近登入:102-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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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我跟前女友交往一年多,常常因對方家裡需要錢跟我週轉,當中等於我到處借錢,對方也答應要一起償還債務,中間對方陸陸續續有一起償還一些,但是最後整個債務已經高達三百多萬,等於都在繳利息,本金根本都尚未償還 可是最近對方又說急需三十萬的週轉,可是我真的已經沒辦法在週轉,於是對方就開始避不見面,手機都關機,剩下債務等於是我自己要背負,想請問各律師我有甚麼方式可以請他出來面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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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