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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0-08 | 最近登入:102-1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刑事部分雙方有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我方等我腳康復就會到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資料我的準備好了   對方受傷很輕微不清楚當時有沒有就醫,我猜是沒有,對方態度消極我想也不會對我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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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1
各位律師好 時間:2013/7/7 地點:台中市 初判表:對方為[違反交通號誌及指揮],我方為[自述時速超過速限],(PS:有一目擊證人證實對方闖紅燈) 傷勢:我方腳踝骨折醫生診斷書判斷大約為需休養三個月,對方僅手部小擦傷 目前狀況:對方幾乎不理不睬請對方處理用各種理由推拖,我已拿到[調解不成立證明],原因為(對方不到場)。   問題一:因為公司不容許我請假那麼久,所以我只請假一個月便拿著拐杖回公司上班相當不便,請問這樣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三個月的薪水嗎?還是只能請求一個月?   問題二:目前我月薪3.5W,修車估價單2.5W,醫療部分約2W,請問我大概可以向對方求償多少金額?總賠償數20W會太多嗎?   問題三:我確定對方有正當工作,請問有可能官司打贏但對方耍賴,我還是拿不到一毛錢嗎?   問題四:若請律師我可以由律師全程負責我都不用請假出庭嗎?我這樣的案件值得請律師嗎?   問題五:我只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若最後我沒拿到賠償也覺得還好,請問律師的費用是以時間計算?出庭數計算?還是CASE計算呢?   問題六:車禍事故鑑定報告會寫出過失比例嗎?   以上麻煩各位律師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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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0
各位律師好 時間:2013/7/7 地點:台中市   初判表:對方為[違反交通號誌及指揮],我方為[自述時速超過速限],(PS:有一目擊證人證實對方闖紅燈)   傷勢:我方腳踝骨折醫生診斷書判斷大約為需休養三個月,對方僅手部小擦傷   目前狀況:對方幾乎不理不睬請對方處理用各種理由推拖,我已拿到[調解不成立證明],原因為(對方不到場)。   問題一:因為公司不容許我請假那麼久,所以我只請假一個月便拿著拐杖回公司上班相當不便,請問這樣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三個月的薪水嗎?還是只能請求一個月?   問題二:目前我月薪3.5W,修車估價單2.5W,醫療部分約2W,請問我大概可以向對方求償多少金額?總賠償數20W會太多嗎?   問題三:我確定對方有正當工作,請問有可能官司打贏但對方耍賴,我還是拿不到一毛錢嗎?   問題四:若請律師我可以由律師全程負責我都不用請假出庭嗎?我這樣的案件值得請律師嗎?   問題五:我只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若最後我沒拿到賠償也覺得還好,請問律師的費用是以時間計算?出庭數計算?還是CASE計算呢?   問題六:車禍事故鑑定報告會寫出過失比例嗎?   以上麻煩各位朋友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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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