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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FunkyMo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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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您好 日前在網路上因個人在網路上發言和人起了公然侮辱的訴訟 在偵查庭開的時候,由我方(被告)臨時提出了對我方有利的的證據,法警指示我方必須補上文件(書狀?)寄到台北地檢署,請問這樣的書狀正式名稱為何?撰寫要點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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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