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ryo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9-08 | 最近登入:102-29-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我想請問一些台灣法律的事. 我長期住在國外, 我和前妻有一個小孩, 離婚後她帶著小朋友回到台灣, 之後她在台灣又結婚了, 我們三個人打算把小朋友過戶監戶權給她的丈夫. 但是礙於我無法回到台灣, 是不是可以請人把台灣所需要的文件寄給我填妥簽名之後, 再寄回給台灣. 還是說我本人一定要在台灣的戶政市務所填寫呢?? 另外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呢?? 非常謝謝麻煩你了
瀏覽:771
日期:10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