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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Becc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2-09 | 最近登入:10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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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8月31日,我發現有一位網友在我加入的臉書粉絲團裡留言「幹!一群無恥的廢物」,隨後我告知她已截圖,於是開始口水戰。對方在過程中少不了髒話、嘲諷及取笑本人長相,並註解沒有指名道姓;而我最多就是用小妹妹稱呼對方(她年紀的確比我小),並無對對方有任何侮辱言語。而事後對方至其他粉絲團留言,更是直接稱我婊子並持續攻擊本人長相。 我現在已經通知對方學校教官,正在等結果,未來不排除提告。但我昨天問過有經驗的長輩,他說開庭費需要五萬元,而且過程很麻煩,如果最後不起訴就得自己支付開庭費,勝訴的話可以當庭提出「費用皆由被告支付」,但怕對方不答應。 我想請問這樣我的勝算大不大?因為我背後沒有雄厚的財力,又想維護我的權益及名聲。 如果有需要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情況,我可以寄送備份圖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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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