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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0714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2-09 | 最近登入:102-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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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當初取越南配偶..介紹人介紹時..我有明說我有喝酒習慣..但現今法院說我酗酒..要當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而且我沒有酒後打過我老婆..目前我老婆只有吵架問題..那可以當精神暴力嗎..小孩出生沒2個月丟給我自己養..每月有給她零用錢..其它生活所需皆我家出錢..請問會勝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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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