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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zxc08168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4-09 | 最近登入:102-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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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外行為有什麼有關的事情需丈夫負責... 2.我有漁保..財產..如有死亡保險金.第一順位是配偶.有法令不要 給配偶第一順位?   3.我是自由工作者.如果離婚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我該如何準備對我有利…如果配偶常常外出幾個月不知行蹤(只有偶而電話連絡)...我們只有向警方報案..要幾次才可向法院提出離婚.或有有關法律保障另一方的權力...謝謝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是等立案時間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這樣還要請律師擬好離婚協議書?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如果他回來了....多久要撒案.....如果他只是回來拿東西一兩天又失蹤了.....如果沒有撒案...那這張報失蹤人口的案單還有效?...還是需重新報案..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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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