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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oh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09 | 最近登入:10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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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將情況說明;再請教我應該可以如何進行下一步... (1.) 10坪小店面出租,簽約3年,101年11月20日~104年11月14日,每月20日為繳租日,房租為1萬2 (2.) 從出租日到目前,幾乎每個月都拖欠房租,自7/8起就未曾依照合約繳租,拖欠的房租有 6月半個月、7月、8月,9月,4個月沒交租,現在已經進入第5個月。 (3.) 8月29日 寄出存證信函催繳,告知房客已拖欠2個月房租,若於三日內無法繳租,租約即行終止。(ps. 在這之後並沒有收到房租,也沒有接到房客的關注)。 (4.) 9月2日 再次寄出存證信函,告知房客因以拖欠超過2個月房租,並且沒有履行合約,租賃合約約已經終止,請於7日內付清租金並且遷讓房屋,以免訟累是禱。(ps. 收到房客來電,請求寬限時間,並口頭答應會在一星期內付清房租) (5) 9月10日,我沒有收到房租。顯然房客並無心解決房租拖欠的問題。 (6) 9月13日,再次寄出存證信函,告知租賃合約正式終止,請房客於9月18日清空店面並歸還鑰匙,以免訟累是禱。 (7) 9月20日,沒有收到來自房客的任何消息,我以手機簡訊告知,因為9月18日期限已到,請趕緊搬離。 (7) 9月23日,我直接到店面當面請房客搬遷,房客還是不斷推拖,也沒有打算付房租... 我告知房客,我們已沒有任何房屋合約的責任和義務,我打算請清潔大隊來(強制)把房屋內的東西都丟棄。 請問,今天已經是9月27日,房客還是賴著不走,我可以如何(強制)請房客搬家,或是清空房屋,好讓我可以趕快租給別人,或是把房屋賣掉? 站在法律的立場,我正確的下一步該如何進行... 感謝, (新北市-林口區) 林先生 jjworkshop@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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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