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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3-10 | 最近登入:1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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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與前女友在他們交往期間有金錢往來,前女友跟我男友借了10-20萬不等的金錢,口頭上承諾會還,也拿男友的信用卡刷並自己簽名。 現他們分手,女方不願還錢,礙於借錢無證據,因此想以盜刷名義提告,想請問: 1.不管過多久都是可以提告的嗎? 2.交往期間女方拿卡刷並自行簽名,當時是承諾會還,現因沒還,男友還可以告盜刷嗎?若告了,該怎做比較有勝算? 3.可以調電話錄音嗎? 4.其實很想要她還全部的錢,除了借據之外,可以有其他方式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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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