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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10 | 最近登入:1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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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敝人公司因訂單減少,收掉位於桃園龜山工業區的工廠,公司近日有開遷廠說明會, 要我們員工自行前往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總公司上班,公司不提供提供交通協助,只肯給交通津貼,不願意配合公司遷廠到中和上班的員工就得自行離職,公司表示不資遣也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實際上總公司也容納不了那麼多員工,感覺公司高層就是要惡意逼我們員工自行離職,事由如下: 1.公司給的交通津貼不足以負擔因配合公司遷廠所增加的交通費用,我們搭大眾交通工具通勤還得自掏腰包補足,更別說員工還得多花2~3小時通勤。 (產線的作業員月薪加上交通津貼才2萬1千元,要他們到20幾公里外的新北市中和區的總公司上班) 2.就算要省錢騎機車去中和上班也沒機車停車位,公司有提供機車停車位給原本在中和上班的員工,但不願意提供機車停車位給我們遷廠員工。   不知道我們是否可依公司是基於業務緊縮關廠而非遷廠,來要求公司給付遣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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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