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0-11 | 最近登入:102-10-1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由於我弟與他女朋友有些誤會,導致女方姊姊在網路上發言較為激烈,雖未指名道姓但已構成本人我不太舒服,期間我有留言請她們別謾罵,並提及他們罵完了有沒有比較開心一點了,殊不知對方竟回說:是在說殺小,我告知她這一句話已造成我極度不舒服的感覺,並將法條(公然羞辱罪刑法第309)告知她我可提告,她竟回說我又沒指名道姓,你去蒐證阿,麻煩請提告 ,我等你 等挑釁等字眼,毫無悔意與道歉的感覺,本人實在是看不下去她完全無視法律這件事,以報警處理,想請問針對這種事情我可否提告呢??
瀏覽:759
日期:102-11-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他們內容說了什麼,確認後 ... (恕刪)  謝律師您好,之前她們針對我弟弟所說的言論均已刪除無法提供證據,不過就以對方怒嗆我在「說殺小」等後續挑釁字眼的留言,本人均有全數截圖(不知道要從哪裡貼上來給謝律師看==),截圖中可明確看到我並無謾罵她們,只是請他們適可而止,而她卻目中無人,所以想請問謝律師,依照這樣的案件可否按鈴申告呢??
瀏覽:759
日期:10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