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hang520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7-07 | 最近登入:102-2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父親往生後~我和親妹妹已辦妥拋棄繼承(即已收到法院通知)
父親有三個兄弟姐妹.目前大伯父聯絡不上(沒接電話).小姑姑嫁到法國.大姑姑的戶籍在金門不過住板橋.大姑姑的意思是說把他們三個人的存證信函全部寄到板橋.再由她轉交給大伯父辦理~
問題1:重點是他們要收到.不寄到戶籍可以嗎嗎?
問題2:三份存證信函.如果分三份寄到大姑姑的住處.那存證信函內收件人可以寫上三個人的名字嗎?如果可以~那副本收件人還需要填寫嗎?(每一份存證信函收件人寫上3個人的名字用意是怕大伯父或是小姑姑來灰說沒寄到戶籍地~所以算我們沒有通知他們~即使大姑姑的意思是集中寄給她~他們也有理由不承認)
謝謝!!!
瀏覽:583
日期:101-07-27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