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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chael Cha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11 | 最近登入:102-13-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好,小弟有一問題請教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目前剛取得 聲請簡易判決書,我要在這時候順便提 附帶民事賠償,但起訴狀裡面要填寫我的基本資料,姓名地址電話,因為起訴狀會一式三份,一份給法院,一份自己留,一份給被告,可是我不想讓被告知道我的地址電話,以免被告找人對我不利,或妨礙我家人的生活,請問地址電話可以不要填嗎? 再請大家幫忙解答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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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