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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11 | 最近登入:103-04-08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我在去年12月被撞今年5月提告
上禮拜法院傳票要我兩個禮拜後去地方法院報到
(我已年滿20)
請問:
我如果沒辦法到的話可以委託父母去嗎?
除了父母可以委託別人嗎?
要寫委託書嗎?
瀏覽:771
日期:103-07-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委託他人出庭的部分,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 ... (恕刪)
可是我的應該算是刑事訴訟吧~也可以委託嗎?
瀏覽:771
日期:103-07-05
我今年十九歲
三天前騎機車的時候因為煞車時右邊煞車線突然斷裂導致煞車不及追撞前方汽車
機車車輪撞上汽車正後方留下擦傷
當下我太緊張就直接繞右方駛離
現在對方報警找到我這邊要我到案說明
請問我未滿20這樣是不是一定要父母陪同到派出所才可以談和解?
瀏覽:986
日期:1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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