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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12 | 最近登入:10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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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公司位於台北,在新竹租有一間40坪教室,A小姐曾於7~10月共承租6個時段教授私人收費課程,也以匯款方式繳付租金,不料11~12月在未告知及未付租金的情況下,逕行以留藏之鑰匙進入該教室使用,後經上課同學告知才知曉此事,本公司欲向A小姐進行提告,有以下問題請教:1,提告侵入住宅是否正確? 2,上課時間用了水電投影機等,該用什麼法條提告? 3,A小姐此種行為是否還觸犯其他法條? 4,已請熟識學生錄音,A小姐還有一堂課會偷偷進入使用,本公司需要當場拍照嗎?需要會同警方當場了解嗎?還是搜證後再於日後向派出所報案亦可?還是請律師提告? 另A小姐原為本人口頭授權,使用本人教材的老師,本人已於9月25日表示不再授權,另將教材權利轉給公司(負責人為太太),唯A小姐仍持續使用該教材授課,是否觸犯侵害智慧財產權?是否可一併提告或另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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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