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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落的蘋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12 | 最近登入:1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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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家前面的路進行電線電纜地下化工程,變電箱目前還沒設置,在工程過程中,原變電箱預定設置於(57巷)巷口,經協調會中提出恐影響巷口出入視線之意見,於是臺電將變電箱位置決定遷移至巷口隔壁兩棟民房之間(59及61號之間),不過其中有一家不同意.想請問.... 1)能否將變電箱強制設置於59及61號之間? 依據法條(規)為何??巷口出入戶是否有自救之管道?? 2)若最後設置於巷口,未來發生車禍可否向台電或政府機構提出求償? 依據的法規(條)為何?? 3)若不同意遷移之房主,為使變電箱不遷移,而設置於原巷口,並有簽定切結書表示,未來若發生車禍,願負全責!則此,此切結書於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 以上問題...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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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