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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棠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12 | 最近登入:102-1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黃律師,那我想請問一下,我要怎麼主張減輕或免除我對我爸的扶養義務呢? 是不是一定要有很明確的事證? 人證可以嗎? 另外,因為我們已經是成年人,收養的途徑有效益嗎?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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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9
請問可以以"他人收養"的方式,而脫離父女關係嗎? 就是可以不用去扶養親身父親。 因為我爸他講不聽,愛喝酒抽菸賭博。 四五年前跟我媽離婚後,三不五時就打無聲電話,直到最近他送進醫院,想當然醫院通知了我們做兒女的。 我也盡到孝道,幫他處理保險(他保險停繳幾乎快停效,我還幫他墊繳一點讓保單可以撐到申請理賠),醫院的開銷也都幫他繳,目前他人是有穩定要轉普通病房,但是問題來了! 那又是無止盡的錢,他的兄弟姊妹又一附我們做子女的就是應該出這些花費。但我爸勞退的時後馬上就領,我們一毛錢都沒有分到。 我想請問,我能使用法律上給別人收養的方式終止我需要對我爸義務嗎? (我跟我媽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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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