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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洪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12 | 最近登入:10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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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與對方簽立合約開發應用程式,
開發過程中,對方一直提出修改與調整, 以致進度延後(以幾近完成,接近最後測試階段)
(合約期間有分次完成與分次付款)
後因對方無法接受時間延後太多
對方要提前中止合約並 要求償(損害賠償)
我方已寄存證信函表示是對方要提出解約,併附上截至當時的完整程式原始碼
調解中
衡量是否要達成調解或是上法院中
另如考慮和解, 金額太高無法支付怎辦?
瀏覽:836
日期:102-12-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和解金額過高,您當然可以拒?接受,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基本上我們覺得錯不在我們,
會有想要和解的念頭是因為不想走訴訟流程,勞心勞力, 不如專心作正事(即 花錢消災)
另再請問,
1.如果上法院,最後我們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同意和解, 但是和解的金額最後籌不出來, 會演變成什麼情況?
瀏覽:836
日期:102-12-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上法院,若是對方敗訴,則您方無需要負擔什麼費用.當然律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想再請問, 如果作最壞的打算
若上法院的結果,法官判定的結果類似各退一步,
1.就是判定結果是要我們賠償(不過金額比調解的少,或相等 ~有可能比調解提出的高嗎? ), 我們還需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法官裁定的金額仍是我們無法負擔的, 可以在法庭上跟法官說嗎? 法官會採信嗎? 需要提供什麼證明嗎? 有可能採分月支付嗎?
3.通常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損害賠償的確切依據嗎? 例如為什麼是我們要賠償? 包含要我們賠償的數字是哪裡來的?依據為何? 可以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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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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