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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01 | 最近登入:103-10-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請小孩幫我做目錄,當時我有拍了照片給小孩請他編圖,但因為要去背小孩嫌麻煩到網路上抓圖,完成時問我可不可以,小孩語意是這是網路抓的做成這樣可以嗎?我解讀成這樣成品可以嗎? 就這樣用了,我用了,我將這照片用在我行銷的筆款上面,這張照片是我行銷筆款廠商的,我當時一直以為是我自己拍的,有一次還將這張照片放在別的筆廠的產品上 ,發了一次EDM ,問題來了, 我發的那次EDM剛好是我進貨上派人來試探我是不是只賣他的產品,因為暗中請人來問的需求價格低於照品廠商的價格,所以我就請人把產品改成別家的發給他. 問題來了,對方說我侵犯著作,但查證後我只發了那一次,對方找了半年多 ,找不到我行銷別人筆款的事實,竟轉抓我賣他產品時用他的照片,慘了 這是事實,我誤用了他的照片,對方一直不相信我只販售他的筆款,刻意拉高合解金,請問我該如何,是用跟他合解,接受不合理的要求, (賣他的東西用他得照片,幫他賺錢還要被他告),還是交由法官去判會比較好 請問通常這樣會如何判,對方還請律師陪同出庭,這種穩贏的官司還要請律師出門就知道不簡單了 目前已在偵察庭,對方以刑事案處理 有那位貴人可以給點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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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