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und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02 | 最近登入:103-22-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好
去年我與一間原料供應商進貨 準備將飲品商品出口至香港
但過數月後 到香港公司反映飲品內的容量不符標示容量規格
導致對方公司拒收,使我一整票貨全部動彈不得
詢問供應商又遲遲未處理,態度表裡不一
當初沒有律師或代書在廠簽訂合約 也無擬定合約雙方簽名
但我只有一張訂購單
訂購單上有明確的商品名稱 容量規格 訂購數量 單價
備註也有付款方式 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及對方公司銀行帳號和對方公司用印蓋章,但無雙方簽名
請問憑我手上這張訂購單可對供應商提法律訴訟嗎??
Thanks
瀏覽:605
日期:103-02-21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