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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芭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2 | 最近登入:106-16-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年前我老公太衝動決定購買1800萬的新屋.當日簽了斡權書跟本票179萬.三天後建商打來說確定成交.但我老公評估過沒能力購買.可是建商說我們已經簽了斡權書跟本票.不能反悔.不然要告我們.後來我們協商後.決定簽約了.付了頭期款190萬.三個禮拜後貸款因為我老公有張退票.而被退件.現在貸款貸不下來.無法購買.與賣方協商.他說那是我們的事.頭期款不會退.但合約不是應該註明貸款不成.買賣無效.退回已收之金額嗎..為何代書沒標註..現在我們確定無能力購買.想請問律師.我們先寄存證信函告知賣方.我們是因為銀行退件.所以無力購買.我們願意付賠償金20萬.希望賣方退回頭期款170萬.這樣協議不成.我們如果打官司.拿回款項機率大嗎...??..請律師能幫忙告知..並提點我們應該如何先跟建商協商... (房子未透過仲介.是建商自行買賣.代書也是建商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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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