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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2 | 最近登入:103-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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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外包員工4月X日早上發生工作意外 目前傷患仍舊在燒燙傷中心觀察 所有調查都還未向傷患詢問過 請問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時間:103年4月X日XXX 地點:XXXXXXX 略過情形:停電作業未停妥,自行登桿,造成感電 公司對家屬聲稱 這份只是給勞保處申請 裡面的字打什麼都沒關係 他們不會看的 事發後 拿到單子時家屬 有異議 退還公司 請公司將略過情形更改 公司方面 口頭上答應 卻好幾日聯繫不到人 請問 家屬現在該怎麼處理 有什麼單位可以聯繫 病患目前 右手截肢 狀況仍不穩定 還在觀察內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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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