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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eq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02 | 最近登入:106-07-07
搜尋結果:共 3 頁,30 篇文章
請問諸位律師們 政府徵收人民土地是以公告現值還是需以內政部實價登錄市值來徵收(是否101年已修法通過,政府欲徵收人民土地不得以公告現值+四成賤價給予徵收補償費.而是需以法源的內政部實價登錄之市價給予徵收補償費?) 若是,是否能告訴我是第幾條第幾項<土地徵收條列>的法源依據?感恩~
瀏覽:218
日期:106-07-07
1. 地主暫不塗銷限制登記,是否也是可以與市府協議價購?市府用徵收手段是否照樣要以101年已修法的內政部實價登錄市價給予地主補償費?2. 若地主至法院塗銷限制登記,是可以只解除這三筆被徵收的土地即可,還是會因此塗銷其他筆土地?(因所有土地均是繼承分割,由大,二,三房子孫共同持有)3. 辦理土地塗銷限制登記是否要全部繼承人同意?,若有人死亡子孫也找不到,有何方法可順利塗銷限制登記?4. 因是已故祖母限制登記祖父的土地,現所有繼承者均為子孫代位繼承,要知道當初限制登記註明的理由是甚麼,可以到法院調閱嗎?需出示何證件使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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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6-25
1. 地主暫不塗銷限制登記,是否也是可以與市府協議價購?市府用徵收手段是否照樣要以101年已修法的內政部實價登錄市價給予地主補償費?2. 若地主至法院塗銷限制登記,是可以只解除這三筆被徵收的土地即可,還是會因此塗銷其他筆土地?(因所有土地均是繼承分割,由大,二,三房子孫共同持有)3. 辦理土地塗銷限制登記是否要全部繼承人同意?,若有人死亡子孫也找不到,有何方法可順利塗銷限制登記?4. 因是已故祖母限制登記祖父的土地,現所有繼承者均為子孫代位繼承,要知道當初限制登記註明的理由是甚麼,可以到法院調閱嗎?需出示何證件使可取得?
瀏覽:269
日期:106-06-21
1. 地主暫不塗銷限制登記,是否也是可以與市府協議價購?市府用徵收手段是否照樣要以101年已修法的內政部實價登錄市價給予地主補償費?2. 若地主至法院塗銷限制登記,是可以只解除這三筆被徵收的土地即可,還是會因此塗銷其他筆土地?(因所有土地均是繼承分割,由大,二,三房子孫共同持有)3. 辦理土地塗銷限制登記是否要全部繼承人同意?,若有人死亡子孫也找不到,有何方法可順利塗銷限制登記?4. 因是已故祖母限制登記祖父的土地,現所有繼承者均為子孫代位繼承,要知道當初限制登記註明的理由是甚麼,可以到法院調閱嗎?需出示何證件使可取得? 因私有土地被市政府完全無公告情況下先行侵占公設建橋鋪路,經抗議申訴後,要以公告現值賤價徵收(刻意年年調降),因祖先有限制登記土地,市政府以要去塗銷才能協議價購,但我們的訴求是即使徵收也要遵循國家法源(101年已修法通過國家徵收人民土地財產,不得已公告現值而是要以內政部實價登錄市價徵收).以上問題提問,期待律師們的解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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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6-21
請問律師,我有店面要出租,但房客沒支票要用每月匯款的方式,這對房東有不利影響嗎?比如說沒匯款來卻趕不走之類的......有何保障房東的方式,敬請堤供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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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4-2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牽涉到刑法新舊法適用的問題,沒深入理解就會出錯。民國95年7月1日起才適用修訂新刑法第80條 ... (恕刪) 謝謝沈律師的回覆 雖然侵占刑責已過追溯期,但事實上偏房這10幾年來一直以民事訴訟告我們大房子孫要去塗銷我阿公被我大房祖母全部限制登記的土地,這也是它們之後才知,祖先好有智慧留了這招(因為所有登記的土權狀,沒有我們大房去塗消是完全不能買賣的,等同拿的是廢紙). 因為告了10幾年都沒告成 所以在105年的6/23向法院提起民事撤告.所以是否等於侵占刑責的追溯期應該是由終止侵占行為之日起才起算(105/06/23),而且偽造文書刑責追溯期限是20年 還有2年的追溯期間,應該還很充足.是否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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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1-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再浪費時間準備就18年的事情打訴訟,對您最有利之方法應是以協調處 ... (恕刪) 本有說要坐下來協議並寫好協議書再送至法院完成重新分配程序,但三房說好卻臨陣翻盤 以多數決總數38人(有26人同意,已超過3分之二通過),但若以13戶手足算還差2人(要有9個現只有7人) 協議書可以<多數決>來作依歸嗎?若可以是擇一通過就行,還是二者都得超過三分之二人數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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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1-28
1.
瀏覽:236
日期:105-11-27
1.阿公日據時代人,有一妻二妾,皆已往生. 阿公遺產土地被妾之子女以多數決方式, 在完全無會同我大房子孫協議同意情況下,強制分配登記(以大房兩子,偏房12子女作產權分配,明顯侵權大房配偶可擁有阿公二分之一產權特留分),是否構成侵占罪嫌? 2.阿公原始權狀一直在大房子孫手中,妾之子女卻欺騙地政假報遺失原始土權,並切結蓋章(已調取明確切結書事證),是否構成偽造文書之罪? 3.若以刑事訴訟贏訴,是否妾之子女當負以上刑責?(妾之子女多數往生,目前剩兩人健在,一人植物人),若繼承人為第三代子孫是否會連帶受罰?會因為有罪而喪失所有繼承權嗎? 4.此案至今18年,是否還在刑事追訴期間內? 請各大律師們解答,感恩
瀏覽:200
日期:105-11-27
1.阿公日據時代人,有一妻二妾,皆已往生. 阿公遺產土地被妾之子女以多數決方式, 在完全無會同我大房子孫協議同意情況下,強制分配登記(以大房兩子,偏房12子女作產權分配,明顯侵權大房配偶可擁有阿公二分之一產權特留分),是否構成侵占罪嫌? 2.阿公原始權狀一直在大房子孫手中,妾之子女卻欺騙地政假報遺失原始土權,並切結蓋章(已調取明確切結書事證),是否構成偽造文書之罪? 3.若以刑事訴訟贏訴,是否妾之子女當負以上刑責?(妾之子女多數往生,目前剩兩人健在,一人植物人),若繼承人為第三代子孫是否會連帶受罰?會因為有罪而喪失所有繼承權嗎? 4.此案至今18年,是否還在刑事追訴期間內? 請各大律師們解答,感恩
瀏覽:473
日期:10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