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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03 | 最近登入:103-2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之前發生擦撞(無人員傷亡),但未留在現場處理,但對方有報案,後來也去警局補做了筆錄,日前申請事件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分析表上寫雙方都有違規,我的部分是寫肇事逃逸,還需去交通裁決所到案,對方是寫跨越雙黃線,有與對方接觸過,對方意思要我全賠($12000),我的部分也有去估價了($35000),但是和解談不攏,有考慮上調解委員會,但我想請問 律師萬一調解委員會談不攏,到時候上法院法官會怎麼判呢?另外請問官判賠償金額是依據我們的估價單嗎?還是其它的資料呢?又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比如說車輛損毀照片或是估價單)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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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
 請問律師對方並無受傷甚麼會有過失傷害罪呢?謝謝.
瀏覽:970
日期:103-03-27
之前有發生擦撞,已經做完筆錄,但現在和解條件談不攏,有幾個問題想問大家 :1.對方有提出民事求償告訴,我沒有提出,請問我需要提出嗎?2.我若沒有提出民事求償告訴,到時法院判定對方的不對的話,我可以求償嗎?3.金額低於兩萬元,請問我有需要跑法院嗎?4.對方若已提出民事求償告訴,是不是表示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報告,請問我需要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嗎?(因為我不想花錢申請)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謝謝
瀏覽:724
日期:10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