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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泰迪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03 | 最近登入:103-19-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據我了解,A嫁到日本後僅是依親的身分而不是移民至日本,還是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與身分,換而言之,只要一段時間她便需要返台一次來維持此身分!?(A的母親尚居住在台北) 這樣一來,就我現在能處理的方法,是否可以於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寄到A的台灣戶籍所在地)。如A在限時內無回應後,法院方是否會對A做通緝的動作進而在A返台入關時做相關的處理防止對方再回日本!? 另外想請教的是,詐欺和侵占是否都是刑事案件,針對我的例子是否可以於警局做報案的動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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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均無入境台灣,一直待在日本,似無法起訴向其請求之。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據我了解,A嫁到日本後僅是依親的身分而不是移民至日本,還是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與身分,換而言之,只要一段時間她便需要返台一次來維持此身分!?(A的母親尚居住在台北) 這樣一來,就我現在能處理的方法,是否可以於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寄到A的台灣戶籍所在地)。如A在限時內無回應後,法院方是否會對A做通緝的動作進而在A返台入關時做相關的處理防止對方再回日本!? 另外想請教的是,詐欺和侵占是否都是刑事案件,針對我的例子是否可以於警局做報案的動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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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9
您(們)好! 我女友跟A在網路上認識,至今大約也有七、八年了,因為一直很聊的來也很相信對方,已經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約出來見面後感覺也都很好,請她幫忙代購日本的物品也沒有遇過任何問題(面交)。 去年九月二十三日,A(已嫁至日本)表示需要錢周轉,拜託她身邊的朋友都沒人幫忙,所以來拜託我女友看能不能借她,十月十日就可以還我,一開始說要五萬日幣,後來說七萬比較保險,又變成湊十萬整。(這段有FB對話紀錄) 因為時間太趕沒辦法使用一般銀行匯款,後來我透過西聯在九月二十五日匯了一千美金(有收據,上面有對方護照上的英文名字),收到後的隔天(九月二十六日)A又表示似乎有些不夠,又匯了一千美金(比照第一次),因為考量到怕A多花手續費等冤枉錢,所以請A在十二月回台灣再拿給我們就好。 十月三十日A又表示因為搬家等等原因不夠用錢,希望我們再幫忙,會再一起給我們,於是又在當天匯了一千美金(比照第一次)。 錢都匯過去後沒多久整個態度有了變化,絕口不講還錢的事情。從十一月開始到今年三月這段期間,A提了萬般理由來解釋她每次答應匯款後卻沒匯的事情;比如在住院請她先生幫忙,她先生卻不會匯款、搬家要用錢、下雪沒出門(查氣象當天根本沒下雪)等等。 後來A在說要去申請銀行貸款來還錢,有貸到二十萬要分期還我,結果就無預警的直接將FB帳號停用。A女兒的FB丟訊息詢問沒反應,過兩天後A用女兒帳號丟訊息說因為在躲前夫所以關了FB帳號,說要匯款卻遇下雪無法出門,然後A因為貸款錢不夠所以請A的先生和婆婆借。講完過兩天就又將新加的FB帳號直接停用! 三月十六日她女兒將我和女友的FB封鎖。   目前我手邊的資料僅有: 1. 到九月二十四日的FB交談紀錄。九月二十四日到二月十九日這段時間因為不明原因FB沒有紀錄所以轉LINE交談,LINE失聯不回後從二月二十日開始到現在+新帳號A答應還錢的交談與A女兒的FB對話紀錄。 2. LINE的紀錄因為重裝軟體所以都沒了,只剩後面追錢的交談紀錄。不過有詢問過LINE公司如果需要可以請警方提出申請公司可以提供,不過要盡快不然會被清除。 3. 當初匯款三次的西聯收據明細,上面有對方護照的全英文拼音(她有傳部分護照的照片讓我紀錄英文名字,可是LINE紀錄被清掉了,但我確定她還是用中華民國的護照)。 4. 一月中收到A有當初十一月就答應要給我女朋友用的藥,上面有A在日本的地址與A在日本用的行動電話,當然也有他的中文名字(和護照照片上的是一樣)。 5. A在收到匯款後"全家人"曾出遊兩次(度假村/外宿泡湯),還可以添購家電(麵包機)/買禮物(手機),表示對方是有錢可還。(FB停用帳戶前都有公開分享)   請問依據目前有的交談紀錄與證據來看,三番兩次的答應還錢又故意不還,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我僅知道刑事部分才可以請警察幫忙再去LINE拿更多證據。因為對方在日本,在目前的狀況下,有什麼建議可以做的事情? 因為對方態度實在太囂張,連A女兒都說當初是我們要倒貼,她們並沒有求我們這種離譜至極的話都說出來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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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