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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3 | 最近登入:103-1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打的財產分配官司已經定讞(就只針對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另外我想請教,因為結婚前,前妻就來我公司幫忙,也因為帳務管理的方便,我請他開立一個帳戶,有些客人的匯款直接匯入他的帳戶,當時情況如下: 1.我的公司是獨資(對方打財產分配時還提出我獨資公司的資本額請求計算入分配) 2.我的買賣紀錄都有(可以查詢得到匯款進來的客人跟我買東西的紀錄),他的帳戶純粹就是收款(有時支付帳款),總之裡面沒有他自己的錢 3.婚前的他的帳戶裡約有120萬 請教: 1.我可以針對婚前的部分對他請求嗎? 2.算是侵占嗎? 能請求返還?(先打刑事?再打民事?還是??) 3.勝算高不高? PS.她跟我在一起後,就在我這幫忙,所以她沒有其他收入,所以他也無法主張這錢是她的,而且我做生意的錢都是我自己出的,自己運作,她沒有出任何錢。 請高手回答!  謝謝  
瀏覽:631
日期:103-06-17
我跟前妻離婚後,發現共同財產在婚姻存續中時遭她父親拿去投資,現在追出來有500萬匯給他人,我可以訴求拿500萬的人把錢吐出來追加計算嗎?還是他算是善意第3方?變成我們的錢要跟她爸索討?而她爸現在又死了,若他家人沒有拋棄繼承是不是要由妻兒繼承這個負債?然後把錢還給我們夫妻再重新分配?
瀏覽:436
日期:10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