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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麻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03 | 最近登入:103-2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我有收到法務部的一份執行命令!但我不知道裡面內容在說我是為什麼被執行!   內容:禁止義務人馬xx對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含活期存款,活儲存款,定期存款,總合存款,支票存款,外幣存款,郵政劃撥,經兌付之託收票據等),在新台幣2123元(含解繳手續費等執行必要費用)範圍內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義務人清償,應另候本分署依法處理,請查照。   說明:本分署102年度道罰執字第00042519號義務人馬xx(統一編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t12333xxxxx)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事件,對義務人在貴行(社,會,局)之存款債權,於主旨所示金額範圍,認有扣押必要。     請問:是因為道路罰款沒交,被扣押,還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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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