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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ㄚ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03 | 最近登入:103-05-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本身目前身上有7~10件的詐騙案在身最近收到我管轄地的偵察隊第一次通知~ 我想請問~一般來說我至偵查隊做完說明後~會怎麼樣偵辦? 是否要到被害人的居住地開偵查庭或開庭? 我本身戶籍在新北~被害報案人有高雄.台中.屏東~ 想請問刑事訴訟法 第五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請問這條適用我本身的事件嘛?   因為我本身也是被害人~且報案人多達10人~也想請問如果到時候開庭是在被害人管轄的法院開庭~我應該於何時提出管轄權轉移訴狀申請? 煩請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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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3
你好~我也是被jack被的~是否要聯絡一下好討論證明我們自己清白之類的?   line id:JERRY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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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
我也是被JACK騙的~是否有聯絡上妳們的資訊? LINE ID:JERRY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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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