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安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4 | 最近登入:103-05-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3月29日晚上乾哥約我出去,說是要討論我朋友去他那裏工作的事情。但是碰面了之後說要請吃飯然後去逛逛,但是在我們逛完之後我感到疲倦想回家,他不讓我回去把我載到一個漆黑的小公園,然後試圖想要抱我親我。我拒絕之後他又載我去了另一個地點,一樣漆黑...然後開始對我毛手毛腳,摸胸(十秒以上)然後又把手伸到我的下體,過程中我有掙扎也有一直說不要,我只想回家。我男朋友用我的line賴他,他還說不用十點就可以到家,但是當我回到我男朋友的店裡也已經快十點半了。 本來是打算提告他性騷擾,但是他又有我男朋友傳給他的類似恐嚇的訊息,所以對方在4月1日已經於警察局備案,但是我身上的指紋那些也已經洗掉了,也沒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我發生的事,所以只能和解。但是現在對方提出的和解條件一直反反覆覆,不知道該怎麼辦。 
瀏覽:509
日期:10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