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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乖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4-04 | 最近登入:10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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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日前我在網路遊戲英雄聯盟,在對所有對友公開的對話頻道上(五個人可看) 因為有隊友先打下面那三個人組合真是垃圾,我隨手打了一句那兩個廢物,結果有個一開始搶角色的就開始認為是罵他, 然後說已截圖要提告!我有跟他說我沒有指涉特定對象。 因為我課堂中所學的刑法309是要能特定人或可得特定對象 但我這邊可以說我是在陳述遊戲中的電腦怪物廢物, 或是我只是單純抒發情緒的言論,但並無針對誰?(因為裡面的人都不認識) 另外,只有五個隊友可看到的頻道算是公然嗎? 那請問這樣被告成的機率會有嗎?可以反告誣告嗎? 如果他真的去報案我還要配合到他家附近的警局做說明嗎?(感覺很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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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