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c9225112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4 | 最近登入:104-0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您好: 我想在父親死後辦理財產的拋棄繼承(遺產也不要,所以不用限定繼承),但是和他們那邊已經數十年未聯絡,他們亦沒有我的聯絡方式,雖然只要在知悉後三個月辦就可以,我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主動查詢他是否已過世? 查詢需要準備什麼呢? 又,經查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文件,發現在實務上,申請人需要系統繼承表與發存證信函。但我完全沒有父親那邊的資訊,且法條似乎沒有規定需要繼承表,甚至在立法理由書上,還有一段繼承表「實課拋棄繼承人以過重之責任,審查會期期以為不可」的文字。 而有關存證信函,立法理由書也寫過非申請必要條件:「原條文第二項後段規定,於實務運作上易使誤認通知義務為拋棄繼承之生效要件,即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始生拋棄繼承之效力,致生爭議。」因為我非常不願意和那邊的人有聯絡(存證信函也不願意),請問我是否可據此主張不附上述兩樣文件,又如果因此被駁回,抗告成功的機會大嗎? 若抗告未成功是否會超過3個月時限而無法拋棄呢? 再次感謝各位願意花時間上線解答的律師先生/女士,簡單整理以上提問: 1.如何即時知道父親已過世 2.若不附繼承系統表,是否可以申請,或申請駁回抗告成功機會大不大? 3.若抗告未成功,此時是否會超過3個月時限?(若得知後馬上就提出申請) 敬謝
瀏覽:646
日期:104-03-07
最近學運正在醞釀罷免立委,很想盡一份心力 因為罷免連署的第二階段規定在30日內要募集很大量的連署書但是我查了一下之前罷免吳育昇的連署書 Http://goo.gl/ELlwm9 發現從表格中其實看不出來連署書是什麼時候寫的想請問這裡的律師先生/女士是否現在就可以開始蒐集連署書格式不同會有影響嗎?還是把之前吳育昇那份換成自己選區立委的名子就行了?如果到時候連署開始   就可以直接把募集到的寄出去 另外,有一說連署開始後一切宣傳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那如果把連署書用塞信箱的形式發送出去,這樣做合法嗎? 謝謝您的回答 一個希望罷免權能真正被落實的公民 敬上  
瀏覽:585
日期:103-04-06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答 再請教一下  以您的觀點 連署開始後將空白連署書影印   以塞信箱的形式發送出去 是否會違反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 再次感謝回答
瀏覽:585
日期:10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