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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韋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4 | 最近登入:10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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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28歲 女友15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一個半月,上月底她離家到我在外租的宿舍 我並沒有誘惑他或者有誘拐行為,是我女友說要到我那住一陣子  說她在家住不下去了,她跟我說的是他有跟學校請假了、媽媽也知道! 就這樣子在我宿舍住了約兩個星期,但這期間我每兩三天都有要她打電話給媽媽說她很平安! 我們也沒有發生性關係  後來我才知道請假是騙我的,她說怕我知道了就不要他了 我知道後隔天就把她送回家了! 她也有跟她媽媽說這段時間在男朋友那 媽媽說過了就不想再追究!   但是昨晚她姐突然打給我,說要求我要跟她妹妹分手,不分手就要告我誘拐問成年和妨礙家庭,我聽到很納悶 我並沒有誘拐還有什麼妨礙家庭阿? 姊姊打給我說的盡是我女朋友的壞話,問我說聽完這些還愛我女友嗎?   後來她姐姐男朋友也跟我講電話,也說我不離開的話要告我,甚或說不離開他後續會對我做出什麼事不知道 然後接下來我們兩個都不能見面,一旦見面就提告 還有說什麼要帶我女朋友去看婦產科,說什麼不是處女也要告我,可是我們沒有發生性關係 (這點是否有恐嚇、威脅的法律情形可提告?) 姊姊男朋友說什麼有把我和我女友去看夜景 和去逛街的臉書打卡紀錄 說把這些交給警察我就是誘拐未成年少女了,可是我上網爬文一直看,幾乎都是說要有誘拐行為或者有使她與家人不聯絡或脫離監護權,這些我都沒有阿! 我一開始不知道情況,我知道就馬上送她回家了,這樣的話罪名會成立嗎? 我女朋友很擔心我會進去關,想請問律師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還有對她姐和她姐男友對我恐嚇部分可以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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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