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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4 | 最近登入:10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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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今年農曆年前離婚,離婚後孩子監護權歸我,孩子今年五月屆滿三歲,目前已在幼稚園就讀,上星期前妻與我約定星期五帶孩子出去,星期六由我帶回,但因孩子捨不得離開母親而頻頻哭泣,本人因而不忍而讓其母帶去花蓮多相處兩天,原本約定星期一帶回,但星期一晚間八點多,孩子還沒送回,我便打給前妻問何時會到,但前妻卻說孩子不願回來,且他已經跟幼稚園說好,要再晚幾天,我對他未事先商量就決定,且未告知本人感到不滿,因而發生口角,並要求他於星期二送回,但今日本人打給他想詢問何時將小孩帶回,他不接電話,隨後卻以簡訊方式說,孩子還要再留在那,時間長短要看孩子狀況,本人想請問這種狀況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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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