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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4 | 最近登入:103-05-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 我有寫說:對方當時已滿十六歲,而且對方提告的內容也說明她滿十六歲。 她現年19歲,三年前16歲,她是現在告我的。
瀏覽:752
日期:103-05-05
你好,我不知道怎麼解決。我前女友(當時滿16歲),三年前我提出分手後,前幾天忽然被警方偵訊並搜索,對方隱瞞情侶關係提告妨害性自主,且並未提出證據,而我則有證據證明情侶關係,並有另一些合意性交的證據,請問我目前該如何做?我還有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嗎?補注:我門發生過不只一次性行為, 她卻只說第一次違反意願。
瀏覽:752
日期:103-04-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 ... (恕刪) 前日因為警察在搜索時並未事先告知案情,一直到偵訊才告知,因此我有一些證據無法主動提交,那麼我現在該如何提交證據?是否要等審訊時提交?
瀏覽:752
日期:10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