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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4 | 最近登入:10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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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再婚要準備帶我九歲的女兒移民。香港移民局要生父的簽名同意及護照影本。前夫不願意。當初兩願離婚時監護權歸女方所有,戶籍資料上有寫。其他探視撫養等都沒寫到,這幾年來我獨自養小孩,他職業是軍人卻沒付錢,一年看不到3次,女兒也跟他不親。現在我再嫁卻得不到他的簽名同意,我可以尋求什麼方法?因為香港移民局不認戶籍資料,上面寫的很清楚監護權歸女方,我有方法不透過前夫嗎?實在不想跟前夫多說話,小孩他從沒顧過! 我工作穩定,女兒功課很好。前夫離婚3年多,唯一付過1萬5進女兒帳戶,其他女兒的費用及照顧都是我,現在聽到我再嫁,竟然跟我要回監護權!當初離婚我一毛錢也沒拿,請幫我想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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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