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icebox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5 | 最近登入:103-07-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專業的律師你們好,小弟1年前曾借錢給朋友前前後後加起來大約二十餘萬,當時並沒有寫借據,僅留有匯款單與無摺存款單,我只知道他名字,地址、生日、身分字號、電話都沒有,這樣有辦法聲請支付命令嗎?或是有其他方式可追回欠款呢?謝謝。 (即使法院可讓我到戶政補正戶籍資料,但我只有對方姓名,同名同姓的人大有人在,我要如何確定是我要找的人呢?可憑匯款單的帳戶來確定我要找的人嗎?)
瀏覽:715
日期:10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