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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8-05 | 最近登入:103-09-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但是對方已經不住在那裡了,我也不知它搬到哪裡!! 那如果跟房東拿他原本住址資料,是不是會涉嫌個資法?
瀏覽:638
日期:103-05-09
我之前有個室友 當時因為他和他上一個室友鬧不愉快於是找我幫忙,我趕上臺北去和他合租有天他突然和我說他很急著要還他朋友錢而且對方一直催,所以先向我借了3000元去還他朋友,之後到了繳交房租9000$,他和我說他沒錢,先叫我幫他墊4500$我也幫他墊了,我們沒有文書上的借款 只有App軟體上借錢的證據,當初他自己也承諾過會環我7500$這雖然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但對於一個自己來臺北打拼的人來說算緊繃了而且還遇到這種事,重點他還在Facebook上面,把自己不合理的那份合理化並以未指明的方式毀謗我,之後我真的借完他錢後就沒錢了,想和他要回當初欠我的錢,而現在他覺得他根本沒有必要環錢,我們也沒簽借據,他一直強調等我拿存證信函來再說,但有聊天和語音的證據……我真的希望他可以環我錢,為什麼好心幫他之後還要這樣...... 金額太小必須強制和解,但如果和房東拿他家地址,會不會有個資法上的風險,ˊ這樣的話該如何解決? 如果拿到了話可以寫存證信函?,等時間過了可以申請支付命令?
瀏覽:638
日期:10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