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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八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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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經過如下,一位年僅約8歲孩童在家長陪同入場下溜冰,事發當時,這男童在我前方左側約1公尺處,我當下腦海中有三種選擇,1.左轉、2.從右側靠圍牆處穿越、3.煞車停下。因為我才第三次溜冰,我覺得我煞車以及左轉皆來不及,當下採取第二選項從右側穿越。就在我正要穿越男童時,男童舉起右手,就我判斷這男童應該是想要去扶圍牆,卻剛好打在我的身上,這時我們倆都跌倒,我爬起後發現,這名男童臉部從右眼上方到右邊顴骨處被劃開一道長8公分深約1~2公分的切割傷痕。請問這樣就場地、男童以及本人這三方面的責任歸屬應當如何? 目前男童家屬打算對溜冰場以及本人提出告訴,我本人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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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