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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YOY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5 | 最近登入:103-09-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我想問以下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目前我租屋處是三人合租,契約上並未詳載關於水電網路瓦斯費是否該共同分擔,但就一般租屋不成文規定下,應是承租者共同均分負擔費用 今年三月我發現其中一名房客在收取電費繳交時,並未負擔他應付的費用,轉而是讓我與另一位承租者共同支付,也就是電費變成是除以2而不是除以3 發現的原因是我看到帳單與他收取的款項不符,第一次,在未告知我已知道實際電費之下我向他求証,得到的說詞是他以確認過就是他認定的金額(高過實際電費),後來我將電費帳單交與他之後,他仍辯稱是他實際信用卡扣款就是他所提的金額,隔天他為了圓他的謊,更撒下破綻百出的謊,編造是台電搞烏龍,把樓下房東的電費一併算計在他的信用卡扣款電費下,因為戶名一樣,電號編碼只差一碼! 但在我親自去電力公司查証下,事實並不是他說的如此,戶名不同外,兩者電費相加也不會是他所說的金額,後來才發現電費未負擔這情形已不只一次 請問這是否構成詐欺罪,我是否可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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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9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與對方再溝通看看,畢竟錢又不是很多,打官司花費的錢或許比電費還要來的高,就得不償失(但敗訴者是 ... (恕刪) 柯律師您好,謝謝您百忙之中的回覆 其實我也知道追討回來其實沒有多少錢,只是在我攤牌告知我已知事實後 對方一開始卻先是撒謊欺騙,後來雖承認,卻不肯認錯,對我直言這點小錢對他來說並沒有什麼 還反過來責備我,再加上對方家境不錯,也常在網路上炫燿他的財富, 我心有所不甘,他竟只是想隨便打發掉他所做的事情, 我沒有想要他多支付費用,但他本該支付的我認為一塊也不能少才是 所以我才想是否該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給我公道之外,也給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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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對方一開始即有施用詐術之故意,方有機會構成刑事詐欺,惟您可向對方 ... (恕刪) 房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對方的確一開始就沒有承認他所做的行為,就如同我所?述,他三番二次編造謊言試圖矇混過去 直到最後謊言戳破才承認所犯之事,而這之間的對話都是透過訊息間傳遞, 從一開始蓄意欺騙到後來承認犯行,我都有拍照紀錄下來,這應該可以當作有力証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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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