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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楓之法師艾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5 | 最近登入:107-05-1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前天,我收到了一封奇怪的存證信函說我辦了一隻台灣之星的手機號碼,上面寫到了我的身份證字號,要我進行什?身份確認,結果我打電話過去根本沒人接,於是傳了簡訊。我收到存證信函時十分不解,我非常肯定我八月沒有去通訊行或台灣之星辦過任何門號,但是忘記是在三月還是四月還是五月時是有收過一個優惠,但那應該是台灣大哥大的部份(我有收到台哥大的東西和一台掃地機器人),懷疑有通訊行利用他們寄禮物過來時,要我繳回身份證和健保卡雙證件的影本時取得了我的資料,才拿去辦理了台灣之星的門號。可是我也很難證明一定是盜用,因為我已經不記得當時對方給我掃地機器人之前講了什?,連當時的對話內容也不是很記得。 我有去找過警察,警察要我辦停用,可是門市業者說我那支門號是有開通,不能算遺失(可是我真的沒有收到sim卡或是任何帳單,甚至完全不知道對方到底拿我的資料辦了什?優惠),就算停用也還是得繼續繳費,解約又有違約金一萬八千多元,該怎樣才能完全證明對方盜用我的身份?我最擔心的是我收到的那個東西的資料已經被我給撕掉不見了了QQ(那玩意兒我其實沒動過,但是好像把送件的那個東西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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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8-30
我還有疑惑,我也有可能在迷糊之中答應,可是我真的想不起自己到底有沒有同意他們用我的資料去辦台灣之星的門號,可以說是完全沒有記憶。有些證據在我搬家時已經不見了,我擔心這種情況變相來說,會不會反而是我不利? 我查過那隻號碼是8/3在高雄辦理(那一天我正好去參加金屬線編織的體驗課程,沒可能從淡水飛去高雄辦理台星的手機號碼……),可是在那之前我也沒收到誰的通知告訴我他們幫我辦理的台灣之星,這樣子還是能算幫我辦門號的人偽造文書嗎?我甚至可以很肯定地說,他們幫我辦台灣之星的號碼時,我連合約書的內容都沒看過一眼,更不用說是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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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8-30
據說,某知名出版社從去年便已經有拖欠稿費和員工薪水的事情,到了四月中旬,這件事情才鬧大。雖然我並不是拖欠稿費事件的受害人之一,但是我已經對他們失去信任,進而想要解除合約。(我和那家出版社有簽訂電子VIP合約) 在四月中旬,我發出一封要求解除合約的信件,但是他們的網管卻只給了「待相關人員回覆」的超級官腔回應,然後就沒有下文。於是,我又在五月三日寄出一封信,卻都沒有回應,才在5/4知道有網友證實了5/1他們的公司便沒有人再去上班。我則是在5/12才把存證信函弄好寄出去,追蹤信函的下落,發現沒人收信,已經被寄放在郵局領收。 現在那家出版社還沒倒掉,但是幾乎已經是半倒掉狀態,內部人員完全失聯,存證信函也沒有寄到任何相關人員手上。就算我的筆名已經解綁,版權依然綁在他們手上,儘管不是什麼優秀的作品,但是我真的很怕合約上所說的「權利轉讓」發生。(上面寫可以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或是用共享的方式享有權利) 既然他們惡意失聯,那麼我能不能直接去申請解除合約?還是只能聲請調解或是訴訟來解除合約?我手上的合約,完全沒有提到任何關於解除合約的方法,在合約滿十年的前三個月,可以提出書面資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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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