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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娜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5 | 最近登入:10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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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在8年前因意外墜樓導致癱瘓在病床,無力營生,我的兄姐共四人,均未在我出事後與我討論往後如何生活事宜及安置,甚至大哥二哥在此8年當中不聞不問,未曾有過電話慰問或甚至是探訪,更遑論是經濟上的資助及生活上的安置與照顧,甚至是拒絕幫助。雖然後來經復健後已能行走,並自力營生,但他們的行為是否構成了遺棄罪呢...? 這樣的追溯期是多長? 判刑又如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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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