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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5 | 最近登入:10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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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主旨所示,當時候協議離婚是寫說,探視權一個月雙周的六日可見面,可帶回,可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有時候必須值班或輪班,基本上這個月沒用到探視權的部分就算是我放棄,倘若這2次我都無法分身,平常日,對方也不給看,那我應該要怎麼辦,小孩才2歲7個月,已經被女方的家庭教成說爸爸是壞人...我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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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