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5 | 最近登入:103-16-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今日在戶籍地收到妨礙名譽通知書 打電話聯絡不上承辦員警 先來這邊請教 之前朋友借了東西弄壞 把弄壞的東西還給我 後來我希望他賠償我新的 他卻在臉書的訊息裡寫了一堆 所以我決定不要他還了還公告不需要他還 公告內容如下:   這件事情簡單的說就是對方跟我借板袋,板袋損壞,應該要賠償但是現在被對方搞得很複雜對方先是一直說,我說不用還接著對方又說,不知道我們在打甚麼主意對方還覺得我找他談很麻煩對方最後提出一個主張:根據既有事實我還是沒有勝算我超級不解,既有事實是你弄壞我的板袋,你賠償,我哪需要勝算,我需要的是你的賠償再度重申,從弄壞開始,我都沒有說過不用還,對方也沒有說要折現賠償,但答應要還我一個板袋,事發至今都快兩年了,對方始終沒有要還,寫信客氣追討還被批評得一文不值(想知道詳細內容請發訊息給我)。在此本人很大方的告訴對方 ”你現在真的不用還了”,我完全不想再跟你有任何交集!   請問這樣有妨礙名譽嗎?
瀏覽:606
日期:1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