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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806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5 | 最近登入:103-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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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棟空著的透天,本來是老人家要留著養老用的 所以就先出租給人家賺點租金 房客一直想跟我們買,後來我們也願意要賣他 沒想到他是偷別人的支票要開給我們(好加在還沒簽約) 後來他就說要跑路了,跟我們要錢(他有整修一點房子) 母親退還了押金後,房客不爽,就疑似放火燒了房子(他說不是他放的) 有薰到兩邊鄰居的房子(不是很嚴重) 想請問,我們房東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如果鄰居要求償,我們看起來是沒什麼責任,可是因為老人家覺得對鄰居不好意思,所以想要幫忙負擔點,只是又怕鄰居獅子大開口,請問,我們在道義上,法律上有規定需負擔的比重嗎?? 另請問,因房子有被火燒,如果我們想要賣掉的話,如果不重建,如果有請人家鑑定過房子(是否要重建),是否要告知買家房子有被火燒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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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