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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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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當天與先生簽署“離婚協議書”,當下告知我不想離,迫於無奈我還是簽了,但現在我後悔了,想申請“離婚無效”…戶政事務所有告知,離婚協議書一式3份,夫妻各留存一份,另一份送戶政事務所留存,且需2位證人簽名,但實際上我們夫妻並無各自留存,且證人部分,我老公請他弟弟簽名,但他將協議書部份折起,只露出證人簽名的位置,另一位證人是由我偷簽他弟老婆的名字,所以在證人這部分應屬重大瑕疵,所以我想申請“離婚無效”,請問我該從何辦起??我知道我涉嫌偽造文書,我只想拿回我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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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