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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5 | 最近登入:103-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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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學生的關係對於法律方面不甚了解,與我肇事對方為退休軍訓教官,希望對於這次事件,大家能給予我相關建議。 首先,事發時間為上星期六(5/17),天氣大晴天,早上 雙方皆為機車,我為前車,對方為後車 事發路段並沒有轉彎叉路口,我和對方皆為同向同車道,皆為外側車道,後車撞擊前車右後方。 我對警方口供大概為,我時速大約50公里,因位前方車輛有東西掉路路旁,因為想要做去做撿拾的動作,因此打方向燈做右邊路邊停靠動做。 被撞擊時,停靠動作尚未完成,前後兩車皆在前行,我有注意到後距離我約10公尺左右 當下我馬上做報警與叫救護車的動作,我只有輕微擦傷,對方則是左肩、鎖骨骨折、頭部撕裂傷等,約要住院三個月,醫療費用大約五萬圓 請問肇事責任部份可能會如何認定??? 我算是轉彎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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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