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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6 | 最近登入:103-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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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從事網拍工作於,用郵局代收貨款服務寄出iphone 64g手機,103年01月24寄出,收件人103年01月25收到,本人103年01月28收到退貨,打開一看變成山寨的,東西被掉包了,錢也沒收到,只收到下面的一張紙,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14999551845565&set=o.758908210808863&type=1&theater 1.目前警方口中已證實,收件人名字冒用假身分,有調查到原本手機時間點上在北部。 2.想請教如果提告郵局,走民事訴訟勝算高嗎?很像小蝦米在抗大鯨魚!? 3.1月24日到現在,在法律上有效的法律追溯期多久? 4.郵局的這條漏洞,攸關全台灣有使用代收貨價的賣家及使用者!(事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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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