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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7-06 | 最近登入:10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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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我6月初跟同學一起合伙開一家咖啡館,我與他簽約合伙,合約是有三方甲,乙,丙三方(持分:甲1/2,乙4/1,丙4/1)甲方1/2是獨資我才與他合伙,我簽訂時有註明6月16日付20萬,但是我發現他有欺騙情況,我在6月14日告知我無法合作表明退出, 想問這時後退出有違法嗎?我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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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