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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27-07 | 最近登入:10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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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家有一部分被徵收了,也重建好了但因此家的形狀變得很怪異(前寬後窄、門變成在側面),不是之前方正的房子,但前面一小塊政府好像也沒有用到,但補償的費用也拿到了,是否那塊已是政府的地? 如果已是政府的地的話,但好像沒用到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機會再把那一小塊地給購買回來,那要依什麼法?有什麼相關的資料可以查詢? 因為想購回以後再把家重新整建成方正的房子?   那塊地本來是要拓寬成馬路的,但後來規劃成公園可是本來的小馬路還是在,小馬路與目前的家之間的那塊地就是之前被徵收的,小馬路的另一邊卻是一個大公園,等於我家前這塊小地只有變成草地跟公園完全沒有連接,公園也已經建好了,那這塊小地是否有機會再跟政府收購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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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07-27